產品含義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指已在我行開立結算賬戶的持票人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向我行背書轉讓,我行扣除貼現利息后向其提前支付票款的行為。
承兌人范圍
(1)國有商業銀行;
(2)國家政策性銀行;
(3)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
(4)以直轄市、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冠名的及已上市的地方性商業銀行;
(5)已上市的農村商業銀行;
(6)經總行確定的其他銀行。
申請條件
貼現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貼現申請人為在中國境內經合法注冊經營,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與出票人或者其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的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2)申請人為最后合法持有人且背書連續的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原件;
(3)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